深圳市各区高新补贴

 
一、高新认定行业要求
 
1.电子信息

2.生物与新医药

3.航空航天

4.新材料

5.高技术服务

6.新能源与节能

7.资源与环境

8.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二、高新认定补贴金额

 
福田10万元 (重新认定10万元);
罗湖
20万元-30万元
龙华30万元 (重新认定20万元);
龙岗
10万元 (重新认定5万元);
坪山
30万元(重新认定30万元)
宝安:10万元;
大鹏30万元(重新认定10万元);
光明
:10万元(重新认定10万元);
盐田30万元(重新认定20万元)。
 
 
三、高新认定申报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或深汕合作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发证日期为2021年或2022年的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不能申报,发证日期为2020年的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须先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事项再申请认定。异地迁入且完成整体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须先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异地搬迁事项再申请认定。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九)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评价入库条件的企业(主要条件:职工总数≤500人、年销售收入≤2亿元、资产总额≤2亿元等),应当评价入库后再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注明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编号。


您好:获取完整版申报资料,申请优惠价格、评估能否申报,请联系电话:18127086712 或者加QQ: 2885277152
 》》》   在线免费咨询
没有找到想要的答案?点我咨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