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伊朗专利申请所需材料
 
1.申请书,应注明伊朗专利申请人和发明人的姓名和地址(如果伊朗专利申请人是法人,还应包括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提交日期,发明名称和优先权日(如要求优先权);
 
2.说明书,包括:发明名称,附图说明,发明详细说明和权利要求书(可以发送英文版本,在两个月内补充波斯语翻译文件)。
 
3.必要时应有附图;
 
4.摘要;
 
5.如果要求优先权,则应提交优先权文件,其中包括经证明的在先申请文件副本及其波斯语翻译文件;
 
6.如果委托了代理人,则应提交委托书。
 
 
二、伊朗专利申请流程
 
提交PCT专利申请后,PCT受理局将对受理的PCT申请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审查通过后,国际PCT申请文件将发送给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和国际检索单位。受理国的专利局作为国际检索单位,将检索该PCT专利申请并作出国际检索报告。从国际申请日起18个月后,国际局将公布PCT国际专利申请和国际检索单位作出的检索报告,并将该申请连同检索报告一起发送至该PCT专利申请要求的“指定国家”的专利局。
 
伊朗专利申请人必须在优先权日起30个月内办理进入伊朗国家阶段的手续,在进入国家阶段后,需要根据伊朗的规定提交国际申请文件的翻译文件(波斯语),并支付所需的国家费用。然后,伊朗专利局将根据其专利法规对该伊朗专利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授予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提交当时就可以取得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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