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已投产1年以上的企业,或区内投产两年以上的企业新设立的子公司,购买设备或软件,其中:

1.设备:

包括生产设备、安全设备、环保设备和用于信息化项目的相关硬件设备。

2.软件:

(1)生产过程信息化、绿色制造信息化和研发设计信息化软件,如MES、PDM和PLM等。

(2)为实施信息化项目所采用的办公自动化管理、客户关系管理、供应链管理、物流管理、大数据分析,于互联网的故障预警、远程维护、质量诊断、过程优化等(包括但不限于ERP、OA、CRM、和HRMS等项目)的软件以及信息技术开发、咨询、实施服务费、监理费及维护费。

符合上述条件中的设备和软件在一个申报期内(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投资额在80万元以上,且单位设备价值在5000元以上,单个软件价值在500元以上。


二、扶持标准

经评审符合条件的,对购入的设备及软件系统按照不超过投资额的30%予以扶持,一般产业企业1年获得的扶持额最高300万元,龙岗区重点扶持的产业(特指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新能源、新材料产业,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生物医疗产业,互联网产业, 航空航天产业)内企业1年获得的扶持额最高为500万元,对未取得市扶持的技术装备及管理智能化提升项目扶持额最高600万元。企业的同一个技术改造项目,配套扶持和专项扶持不能同时申请:技改扶持中软件部分扶持比例不超过20%。

注:项目资助实行总额控制原则,如果总资助金额超出年度资金规模,则对项目资助比例和上限进行缩减。
 

没有找到想要的答案?点我咨询吧!